吳中區東中西圩沿太湖濕地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我單位正在進行“吳中區東中西圩沿太湖濕地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辦法》(部令第4號)等法律法規要求,現將該項目建設的環境影響分析結論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況進行第二次公示,使公眾對項目建設情況進一步了解,并通過公示了解社會公眾對項目建設的態度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吳中區東中西圩沿太湖濕地工程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蘇州市吳中區東山鎮東中西圩堤防外側
建設內容:東中西圩總體上位于太湖北岸,在太湖主風向東南風的作用下,風浪對堤防沖刷嚴重,對堤防安全造成較大的隱患,為有效減小風浪對東中西圩堤防的沖刷,本次擬在東中西圩堤防外側新建生態濕地工程。
二、項目主要環境影響及治理措施
(1)廢氣:施工期間廢氣污染物為施工揚塵,通過加強管理、抑塵灑水等來降低影響。
(2)廢水:為減少施工廢水對水環境的污染影響,本工程在各施工區布置生產廢水處理設施,用以處理施工產生的生產廢水。根據施工生產廢水的污染特征,采用以混凝、沉淀為主的處理工藝,使其出水可完全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相關標準要求,全部用于場地、道路沖洗、出入工區的車輛沖洗。
(3)噪聲:項目噪聲環境影響主要為施工噪聲,施工噪聲將不可避免的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通過場地布置、機械設備管理、施工計劃安排、噪聲防治措施等等措施來降低影響,施工期噪聲影響是短暫的,一旦施工活動結束,施工噪聲及其環境影響也隨之結束。
(4)固廢:施工期的固體廢棄物排放是暫時的,隨著施工的結束而不再增加,通過積極有效的施工管理措施,施工期固體廢棄物不會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5)生態:通過加強管理、做好工程完工后的生態環境恢復措施、減少植被破壞等措施來降低影響。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項目工程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全國濕地保護“十三五”實施規劃》、《江蘇省濕地保護規劃(2015-2030年)》、《江蘇省濕地保護條例》等文件要求,項目工程是屬于生態修復類的環境治理工程,具有良好的正面效益,工程建設中周邊地表水水環境、生態環境會產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響,但這些不利影響是暫時的,可通過控制污染排放等措施予以減免和消除。在落實本環評報告中提出的各項污染控制和環境保護措施、加強工程管理的此基礎上,從環境影響的角度衡量,具備環境可行性。
四、征求公眾意見范圍、主要事項
征求范圍:項目附近關心該項目的公眾人員。
征求方式:在公告期間內登錄網絡平臺(http://www.qjdnqdt.cn/)查閱環評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全文,同時可以聯系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查閱紙質版文本,并通過公眾意見表反饋意見,公眾意見表格式見附件。
五、項目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蘇州市吳中區東山鎮人民政府
聯 系 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66395122
聯系地址:蘇州市吳中區東山鎮人民街2號
六、評價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蘇州市環科環保技術發展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高先生
聯系方式:17755604486 1058816054@qq.com
聯系地址:蘇州市吳中區東吳北路181號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和主要方式
在公告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公眾可以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承擔單位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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